职务发明全解析

1、什么是职务发明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员工在执行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这里所说的"本单位"不仅包括正式的用人单位,还包括临时工作单位,比如借调、派遣等情况下的实际工作单位。

2、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包含什么?

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3、所述职务发明具体包含哪些情形?

其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即发明创造的内容直接属于员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产出。

其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也就是单位特别指派的任务。

4、那员工离职后的发明创造是否就与原单位无关了呢?

不完全无关。 根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当员工在离职一年内完成的发明创造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相关时,该发明创造仍应认定为原单位的职务发明,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于原单位。

但在实践中,判断离职员工作出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原单位职务发明, 主要考察三个关键要素:时间要素 (离职时间要素后一年内) 关联要素 (与原单位工作任务的关联性) 和资源要素 (是否实质上利用了原单位的技术积累)。只有当这三个要素同时满足时,才能认定为原单位的职务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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